3月8日,从省文物局获悉,自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来,我省积极启动、统筹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扎实做好各级普查组织机构建立、实施方案编制等工作。目前,实现了省本级、11个设区市、2个直管市、雄安新区及全省县(市、区)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全覆盖,是全国第四个实现三级小组全覆盖的省份。
为加强对文物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国务院《通知》要求,1月8日我省正式印发《关于成立河北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建立了党委宣传部和政府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领导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文物局,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为部署推动组建市级和县(市、区)级普查领导小组,省文物局于1月23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准备工作的通知》,各市及县(市、区)迅速行动、积极落实。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是“十四五”期间大规模的文物保护行动。接下来,我省将继续推进组建各级普查机构和队伍。一方面,逐步完善省级小组办公室的构建,制订办公室工作细则,筹备成立文物普查专家组和工作指导组,指导各地普查工作;另一方面,同步跟进市级和县(市、区)级普查机构及队伍建立情况,督促各级普查机构抓紧组建本行政区文物普查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