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2023年全国消防宣传月河北活动”新闻发布会在石家庄市召开。发布会上获悉,目前全省已有1.2万个住宅小区建成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新建电动车充电设施2.3万余处,清理违规充电场所1.1万余处,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9.2万余辆次。
为解决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问题,河北省安委会结合《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厘清12个省级部门、单位,市、县、乡级政府以及基层政权组织的主要工作职责,围绕生产源头、流通销售、末端使用、拆解回收等环节,细化33项落实措施,分别明确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实施全链条安全监管。
据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防火监督处处长马健介绍,方案实施一年来,各级各相关部门扎实推进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如唐山、邯郸、衡水等地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与消防公益诉讼深度融合;秦皇岛、保定、承德等地将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纳入民生实事项目和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张家口、沧州、邢台等地严厉查处不执行新国标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冒用伪造认证标识等违法行为;廊坊市召开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规范化建设现场会;石家庄市将电动自行车列入轨道交通禁止限制携带物品目录。